为了寻求刺激,两名17岁男孩站在火锅店包间的餐桌前,在火锅里小便。他们还拍摄了一段视频并上传到互联网上。火锅店所属公司向民事法庭起诉男孩及其父母,要求其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这一争议事件再次让未成年人行为界限问题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 “轻微”能否成为违法的挡箭牌?监护人应该如何承担起教育和引导孩子的责任?
火锅里轻微尿尿,监护人责令赔付超200万元
2025年2月,未成年人唐某(已满17周岁)、吴某某(已满17周岁)在一家火锅包间吃饭时,站在餐桌上向火锅撒尿,还互相拍摄视频。吴随后将视频发布到在线平台triggii上网络公众的广泛意见。火锅店所属公司立即向警方报案。调查确定涉事店家后,立即更换所有餐具,并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受影响期间涉及的4109名店内堂食顾客“退一付十”。 3月14日,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唐某、吴某及其父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经济损失2300万元以上。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吴某的随地小便行为污染了餐桌和就餐环境,具有高度侮辱性。该视频的传播对公司商誉造成损害,构成共同的财产侵权和名誉侵权。唐某、吴某虽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年满17周岁,有辨认能力其行为的违法性和法律后果,知道道歉的内容和法律意义,承担不超出其承受能力的相应责任,并能促使其充分反思,因此必须承担请求原谅的责任。未尽到教育、预防职责的监护人必须依法承担道歉和经济赔偿责任。
公民法院认为,为减少违法行为的负面影响,防止经营风险扩大,涉案商铺更换餐具、清洁消毒等费用合理。涉事门店对受影响期间就餐顾客进行退款,不仅为顾客提供了合理补偿,也弥补了其自身商誉受损以及与违规相关的原因。负面影响期间发生的营业收入减少影响持续的是商誉减值造成的合理损失。十倍赔偿是公司独立的商业决定,与侵权行为无关。侵权人必须承担合理的维权费用。
据此,人民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公司道歉;唐某父母、吴某父母向该公司赔偿餐具损失及清洗消毒费用13万元,经营损失及商誉损失200万元,维权费用7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年龄不是违法的盾牌,监护人教育也必不可少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未成年人有财产,优先权以其个人财产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补足。
“法律对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目的是为了帮助他们保持健康。健康成长、走正路,并不意味着纵容违法行为。”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民事庭法官刘杰表示,尤其是老年未成年人,他们的心灵逐渐产生怀疑,一点一点地,他们逐渐获得了一些辨别能力和控制能力,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后果。因此,不能仅以“轻微”为由免除其法律责任。
刘杰介绍,本案中,两名未成年人已年满17周岁,具有成年人的心态,明白自己行为的后果。他所犯下的罪行早已超出了“年少无知”的范围,反映出他内心对道德规则和公共秩序的漠视。两米责令未成年人承担改正、赔礼道歉的责任,体现了司法判决纠正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明确态度。
照顾者的教育障碍也是必要的。刘杰认为,监护的法律责任不仅是为未成年人提供生命保障,还要求监护人教导他们辨别是非,防止和引导他们遵循界限。如果只满足物质需要,忽视道德和法制教育,导致孩子实施违法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监护人的责任。这是法律对看护责任的严格要求。
“本案中,监护人疏忽对未成年人的监管,没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最终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法院依法责令监护人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这不等于既明确了监护人的法律责任,也向所有家长表明:真正对孩子的关爱离不开必要的约束和正确的引导。”刘杰说。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保护营商环境
企业依法享有财产权和名誉权。商誉就像企业的“经济名片”,是公众信任的积累。刘杰认为,保护企业商誉不仅关系到企业自身利益,还关系到公平诚信的市场秩序。这是法治维护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重要体现。
刘杰表示,本案中,随地小便的行为污染了餐桌和就餐环境,引发消费者对涉事店的安全性产生质疑并阻止消费。视频的传播引发负面舆论普遍存在,导致公众对公司的社会评价下降。本案在认定违法行为给公司财产和名誉造成损害的基础上,遵循了侵权赔偿责任原则,依法确定了公司因违法行为而遭受的合理损失,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营造稳定有序的营商环境提供了司法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荣华第四小区党总支书记盛虹认为,本案判决充分体现了司法自由裁量权在教育、引导、保护等方面的诸多价值。
“本案在法律对侵权性质认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了赔偿范围,对合法侵权人进行了赔偿。体现了司法智慧。”盛虹说。
(编辑:马畅、邓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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